安全标志:20060330防爆检验合格证号:KD05139
一.概述
1).产品特点:光源采用小电流(0.18A),工作温度低于30℃。
2) 节约能源:耗电量仅为白炽灯泡矿灯的1/5。
3) 采用锂离子电池:无污染、免维护,使用方便。
4) 电池寿命长,正常情况下复充电次数大于1200次。
5) 光源照明可靠:LED采用并联电路,不会因个别LED故障出现熄灯现象。
6) 体积小、重量轻。重量仅为普通电池矿灯的1/10。
2.主要用途及适用范围:KL3LM(B)型矿灯适用于煤矿矿井照明,夜间户内外照明,设备车辆维修照明等。
3.使用环境条件:工作环境温度:-20~50℃相对湿度45%~95%。可用于有瓦斯的矿井。
4.产品执行标准:GB7957-2003《矿灯安全性能通用要求》和Q/JLDO1-2006《KL3LM)型矿灯》。
5.产品防爆形式:Exsl。
二.产品结构特征:光源、电源及控制电路密封在一个腔体内,无传统矿灯的电缆。灯体上设有控制开关,可实现光源的开启、节电光源转换和关闭。
三.产品主要性能参数 :点灯时间≥11h最大照度(距1m处)
点灯开始≥1200Lx;点灯11h≥800Lx,
额定电压:3.7V;额定电流:0.18A(光源) 额定容量:3Ah。
四、产品使用、操作方法
1.充电方法:应采用本产品配套的专用充电器(或充电柜)。充电时应关闭光源,按以下方法进行充电:打开密封塞,将矿灯充电端子插入充电器(架)上的充电插头(插到底),接通充电器(架)220V交流电源此时充电器(架)上的充电指示灯呈红色。充电6-8小时(充电时间根据放电量多少)当充电完成时,充电指示灯由红色变成绿色,取下矿灯,塞紧矿灯充电端子的密封塞。(充电完成)
2.正常使用方法:1)将矿灯挂勾插入矿帽插口内(插到底)。2)用食指按压开关,控制光源(电源)的开启和关闭。按一次开启强光组;按两次关闭电源;按三次开启节电光组;按四次关闭电源(循环控制)。强光组可保证点灯11小时以上,节电光组可点亮70小时以上,当发生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井时,应切换到节电光源,以维持更长的照明时间。
五、故障分析及排除
故障现象 原因分析 排除方法 备注
全部LED不亮 电路断路 厂家重焊电路 一年内厂家换灯
电池损坏 更换矿灯 一年内厂家换灯
一个或几个 LED损坏 厂家更换LED 一年内厂家换灯
LED不亮 LED管脚脱焊 厂家重新焊接 一年内厂家换灯
充电后照度不 电池容量下降 更换矿灯 一年内厂家换灯
够或点亮时间 未充电或充电 一定要充电至充电指示灯变为
明显减少 时间不够 绿色
六、运输、贮存
1. 运输:矿灯在运输过程中不允许受到剧烈机械冲击和雨淋日晒,不得倒置,严防摔打,翻滚,压重。
2.贮存:矿灯应在环境温度(0-40)℃,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无腐蚀性介质的仓库内,应远离火源热源。
七.开箱及检查:外包装箱包装标志:标识应清楚、完整、正确。包装箱应完好、无破损、无严重变形;箱内包装盒标志 :标识应清楚、完整、正确,包装盒应完好,无破损及严重变形。产品数量、型号、规格应与外包装箱标识相符。矿灯应无碰伤、损坏、开关控制正常,无零件缺少。
八、注意事项:本产品采用全密封结构,一般不需要维修,若出现故障,应及时和生产或销售单位联系。为保证产品使用安全,请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运输、贮存要求进行运、贮,按正确的使用操作方法使用操作,注意安全警示。
九、安全警示
1、 缺少零件的矿灯严禁下井使用。
2、 矿灯的维护、维修及充电工作必须在地面进行。
3、 摔打矿灯。
4、严禁在井下拆卸矿灯或更换零部件;严禁改动矿灯电路及其元器件。
5、严禁将矿灯用于抽烟,放炮等其他用途。
6、严禁将矿灯靠近或投入火源中。
7、报废矿灯应集中管理,由专业单位或矿灯生产单位回收处理。
8、不能用灯光直射眼睛,以免损伤视力。
9、当井下发生险情时,可将灯光换到节电光源,延长矿灯照明时间,进行自救和等待地面救援。 10、充电器(架)应采用本公司提供的专用充电器(架),采用其他充电设备应经本公司认可,以免影响充电效果或损坏矿灯。充电完成后应盖好密封塞,使矿灯处于完全密封状态。
十、售后服务售后服务
本产品因质量问题影响使用,一年内包换、包修,免收费用。为降低用户生产成本,对超出 保修期的产品,本公司可为用户更换损坏零件(只收材料成本费及寄、运费)。 |